N海都全媒体记者 梁展豪 通讯员 周炜赟
记者从福州市邮政管理局获悉,福州市邮政管理局就福建德邦物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报送实名收寄信息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了解,今年1月10日,福州市邮政管理局执法人员前往位于福清市阳下街道油楼村楼镜32-1号、32-6号、32-7号的福建德邦物流有限公司福州福清阳下营业点进行检查,现场发现9份快件面单寄件人信息与“福建快递到家实名稽查”监管系统信息不符。经执法人员核实,上述快件为福建德邦物流有限公司福州福清阳下营业点收寄,存在未按规定报送实名收寄信息的行为。福建德邦物流有限公司福州福清阳下营业点是福建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开办的快递末端网点。
鉴于上述违规行为,福州市邮政管理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福建德邦物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报送实名收寄信息的行为处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同时,对福建德邦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饶代向、违法行为直接责任人肖清文分别处罚款500元,上缴国库。
编辑:白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