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见习记者 熊韵婧 视频 袁红霞
57.8元/公斤的泰国榴莲、10元7个的山竹、20元一盒樱桃……
气候转暖,水果大量上市,街头巷尾的水果摊贩多了起来。近日,长沙市民刘女士向记者反映,自己在水果摊购买榴莲时,遇上了维权难题,“果肉发酸,商家态度恶劣,拒绝退款外,还进行了言语辱骂”。
遇上流动摊贩难维权,怎么办?
消费者遇流动摊贩“以次充好”维权难
4月7日,刘女士称,自己在开福区芙蓉中路的流动摊贩处花100元购买了一只单价为57.8元/公斤的榴莲。“当场取出的果肉发黑,更换后依旧不新鲜且发酸,于是我要求退款,但商家坚称可以食用,拒绝了我。”
(图说:刘女士购买的水果 拍摄:熊韵婧)
刘女士回忆,当时,商家拒绝赔偿,并有言语辱骂的行为。一旁,有消费者称,这家一车榴莲估计都是坏的。
记者在社交软件搜索发现,不少消费者都经历了类似消费“骗局”。例如,来自四川的楚小姐在流动摊贩车40元一公斤的榴莲,摊贩称重量为2.25公斤,但楚小姐将壳和果肉一同带回后复称发现只有1.5公斤。
来自广州的张先生表示,自己在流动水果摊购买了10元7个的山竹,“看着又大又好,打开后每一颗都是烂的,只能自认倒霉。”
部门:临时经营难以强制赔偿
水果摊贩常常以较低的售价吸引消费者进行购买。不过,产品质量忽上忽下,消费者无所是从。
记者拨打长沙市市场监督局举报电话,工作人员回应:“流动摊贩多为临时经营无法强制赔偿,只能让工作人员驱离。”
在流动摊位购物的消费者通常无法获取购物凭证,事后追责困难重重。即便发现问题,也常因未索要发票或记录摊位信息而无法举证。
(图说:售卖水果的流动摊贩 拍摄:熊韵婧)
长沙市银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瑛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可通过12315投诉或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但实际操作中,“摊贩隔天消失”的情况让维权程序形同虚设。
建议:购物优先选择正规渠道
赵瑛律师还提到,流动水果摊的消费乱象折射出市场监管的盲区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薄弱。在享受便利的同时,消费者也需增强自身防范意识,而相关部门亦需完善执法机制,让“流动的陷阱”无处遁形。
此外,长沙市市场监督局的工作人员也提醒消费者,日常消费中,消费者应警惕“超低价”“进口标签”,购买前核实水果品质和重量。在上当受骗后保留相关证据,拍摄商品问题照片、保存转账记录,尽量选择可追溯的固定摊位。